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面向全疆机关事业公开选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工作岗位
拟选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5人(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
二、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筛选、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不负责解决住房、配偶工作等问题)。
三、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少数民族报名人员需具备八级以上汉语等级证书或能熟练使用汉语言文字开展监管工作。
6.本单位及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名。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名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4. 所在单位及干部人事管理部门不同意的。